中新網昆明6月26日電 (王艷龍)記者26日從昆明市委政法委、昆明市檢察院聯合召開的新聞發會上獲悉,雲南省司法廳原副廳長康曉東收取多家房地產企業所送賄賂500餘萬元,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當日的新聞發佈會主要是通報昆明市檢察機關近期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情況。通報顯示,2004年至2012年,康曉東在擔任雲南省司法廳副廳長期間,利用分管職工集資房建設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直接收受或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購買房產的方式收取多家房地產企業所送賄賂,共計人民幣529.25萬元、歐元5990元。2013年10月,其被免去司法廳副廳長職務。
  康曉東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積極退贓,有較好的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經一審認定康曉東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300萬元。
  通報介紹,今年1-5月,昆明市檢察機關共受理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線索187件,開展初查141件;立辦貪污賄賂案件131件154人。涉及副縣級以上幹部19人,與去年同期相比,數量上升46.2%。全市檢察機關立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1件25人。
  近期,昆明市西山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任陸玉坤、官渡區原副區長餘文斌、官渡區原副區長喻飛等因受賄被查辦;雲南省交通運輸廳原副巡視員王寶基(副廳級)收受多家工程公司所送賄賂280萬元,於5月16日被依法逮捕;玉溪通海縣委原縣委書記張延明受賄案已被移送審查起訴,其去年曾陪同引起社會熱議的“假司長”趙錫永調研。(完)  (原標題:雲南司法廳原副廳長康曉東受賄500餘萬 獲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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